武汉个体核定续核的做法如下:
基础材料: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;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,已实现 “多证合一” 的,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;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。
经营情况材料:准备近期的财务报表,如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等;撰写详细的经营情况说明,包括经营状况、收入、成本、费用等情况;如有上一核定周期的《核定定额通知书》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,也需提供。
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:如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;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,可能还需提供与业务相关的合同、协议等资料。
线上申请:以企业身份登录国家税务总 局电子税务局,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 “我要办税 —— 核定管理 ——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”。进入申请界面,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填写相关信息,填写完整后点击 “提交”。
线下申请:前往当地税务部门或指定的核定征收园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并与税务人员进行沟通,了解核定征收的具体政策和要求。
审核过程: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评估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和应纳税额。审核过程中,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个体户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,也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。
反馈结果:审核通过后,税务部门会下达核定征收决定书,明确个体户的应纳税额和征收方式;审核未通过时,个体户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,并重新提交申请